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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泸州市委办公室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管理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作者:泸州市委办公室 来源:泸州市委办公室 日期:2018-01-22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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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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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委办发电〔201759

泸机发

中共泸州市委办公室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管理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思想、新理念、新目标指引城市发展,进一步落实《成渝城市群发展规划》、《中共泸州市委、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市发展的决定》(泸委发〔201613号),更好地规范房地产业管理,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健康平稳可持续发展,加快推进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按照党的十九大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要求,抓住城市发展进入国家规划以及我市列入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等重大机遇,以服务双两百城市发展目标为首要任务,以提高有效供给、满足群众需求、提升城市品质为主攻方向,以科学规划布局、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土地供应、加强市场监管、培育和引进现代化房地产企业为着力重点,全面提升中心城区房地产业发展水平,推动泸州城市发展走在全省前列。

二、工作重点

(一)推进房地产业整体规划,着力优化城市功能布局。统筹优化新、老城区房地产业整体规划布局,推动房地产综合成片配套开发,促进房地产业与城市功能协调发展。

1.优化开发建设用地利用规划。全面梳理城市建设用地资源,围绕一核、两城、三园、多点城市空间布局,适时调整优化土地利用布局,科学编制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在保障重点项目、社会民生、扶贫开发等发展用地的基础上,科学调控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供应。

2.完善房地产业区域布局规划。按照沿江组团、北进南拓、东接西延、拥江发展的思路,结合新城新区开发和园区建设,进一步优化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两江新城和泸川新城等各大组团的功能性项目和片区综合体布局,突出商贸、教育、医疗、文化、旅游、社区建设等功能完善,合理规划商业区、住宅小区布局,细化商业综合体与街道商贸服务中心、社区商贸服务片、小区商业服务点之间的布局,促进商业开发与住宅建设协调互补,使房地产开发与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相协调。

3.完善房地产业功能布局规划。调整完善商品房与各类产业合理发展布局规划,严格住宅与商业布局分离,城市一环线、二环线、进出口通道和重要干道两侧重点布局公共建筑,加大临街外立面规划管控力度,促进商品住房开发、商业地产开发、保障性住房建设与工业、学校等招商引资产业协调发展,使房地产业与城市发展、产业发展和谐共生。

(二)强化房地产业服务功能,着力增强城市集聚能力。坚持发展新兴地产和满足群众刚性需求相结合,提高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推动房地产业转型发展,带动城市吸纳、集聚人口。

1.大力发展群众迫切需要的新兴地产。主动适应改善型市场需求逐渐扩大的发展趋势,整合教育、医疗、保健、旅游等行业资源,引导房地产逐步向房地产+互联网+商业+旅游休闲+大健康产业组合拓展,大力发展商业地产、旅游地产、养老地产、文化地产等新业态,满足群众对新兴地产的需求,提升房地产业软实力和对人口的吸引力、集聚力。

2.建立完善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制度。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形成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消费能力基本匹配的城镇住房供需格局。加快租赁住房、周转房、人才公寓等建设,探索实行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满足不同群体的住房需求,优先保障农村人口落户城镇和产业工人就业聚集的住房需要。搭建危旧房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合理房价购房平台。

3.跟进提升房地产后续管理服务。严格贯彻执行《泸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将房地产开发项目物业设施、光亮工程等与建筑开发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临街建筑物设置的防盗窗、防护网等防护设施不得超过建筑物外立面。完善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放开前期物业收费管控,引入市场定价机制,满足不同类型的服务需求。支持发展良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创办的物业公司,长期承接开发楼盘的物业服务。研究制定长期闲置车位出让管理办法。

(三)完善房地产项目基础设施配套,着力提升城市承载能力。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原则,加快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周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1.统筹基础设施建设时序。坚持先配套、后开发、先地下、后地上原则,优化基础设施建设时序,结合综合管廊建设和海绵城市试点,按商住用地供地计划,提前建设开发项目周边城市道路、供水、供电、燃气、排水等市政基础设施,在推进房地产开发的同时增强城市承载能力。

2.同步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新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周边需同步完善金融服务、商业购物、文化娱乐、农贸市场、邻里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和教育、医疗、养老等生活配套设施。同步建设相应的公园、绿地、广场、停车场等公益设施,实现新开发区域与中心城区深度融合和一体化发展。

3.创新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投资举措。推进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多元化,探索项目融资过程财政不入库、不兜底、不担保和项目投资过程合法化、市场化、企业化的新办法,鼓励民营资本积极参与基础设施建设。

(四)提高房地产开发品质,着力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坚持绿色发展和品质打造相结合,进一步提升房屋建设档次、强化质量安全,推广节能环保,不断提升开发品质和城市品牌。

1.提高开发设计建设品质。立足泸州江山酒港特色和历史文化名城底蕴,坚持尊重自然景观,注重文脉传承,凸显城市特色风貌,进一步提高房地产项目设计品质,严把容积率、绿地率、楼栋间距、采光通风等国家技术规范,在文化、绿化、亮化、景观、人文等方面下功夫,打造高品质的人居环境。

2.强化质量安全保障。严格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责任,加强房地产项目工程质量监管,对工程质量把关不严、群众反映强烈、确实存在较大问题的项目,职能部门及时、严肃对参建单位问责,并依法限制进入泸州市场。严把住宅项目工程竣工验收,不符合交付使用的不予交付。严禁违法转包、挂靠和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以及先开工后补办手续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工程建设质量安全问题。

3.加快绿色建筑推广。积极倡导节能环保新理念,大力推广使用高强混凝土、预拌砂浆、一体化外墙板、节能门窗、安全玻璃和装配式建筑等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到2020年底,新建建筑绿色建材使用比例达到80%,装配式建筑比例达到30%以上。大力推广成品住宅,提高住房功能品质,从2018年起,主城区范围内新出让100亩以下的房地产开发用地全部建成成品房,100亩以上的成品房率不低于70%

(五)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着力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坚持促进房地产业发展与规范房地产市场管理并重,加强部门之间的资源整合利用,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切实提高房地产行业管理水平。

1.加强监督执法检查。强化开发项目全过程监管,实行开发项目手册制度。健全城管、工商、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联合执法检查机制,保持高压严查态势,严肃查处违规建设、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炒买炒卖、哄抬房价、改变规划用途等违法违规行为。

2.支持房地产企业做大做强。推动本地房地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培育本地房地产现代化龙头企业,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提高泸州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实力和市场竞争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全国房地产龙头企业和知名企业参与城市开发建设,引导本地房地产企业跟师学艺、借势发展。

3.规范引导房地产市场诚信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和资金监管,进一步规范房地产预售许可管理,实行在建工程抵押项目抵押银行会同住建部门共同监管预售资金,竣工验收备案后直接办理产权登记。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准入退出制度,完善房地产开发诚信信息管理体系,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在全国范围内有突出遗留问题、严重信访事件、较大安全事故、违规违法建设、拖欠民工工资等行为,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纳入黑名单管理或被认定为严重失信的企业和个人,依法限制参与泸州房地产开发,引导市场诚信经营。加强房地产市场价格调控,实行新建商品房预售价格备案,合理引导市场消费预期,防止商品房销售价格异常波动。

(六)完善土地供应机制,着力提升市场管控能力

1.掌握土地供应节奏。依据房源销售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土地供应节奏;盘活已出让未开发用地,督促已供土地及时开工,确保上市房源数量持续平稳。完善国有建设用地二级市场交易机制,禁止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

2.加强土地出让管控。积极主导城市发展按规划实施,已经确定的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依法设定相应竞买资格条件;将诚信信息记录、租赁住房配建、绿色建材使用、成品房建设规模、物业服务要求等列入规划条件或土地出让公告其他附带条件。对中心城区内热点区域(地块)研究地价、房价调控措施,防止地价、房价异常偏高。

3.实行购地资金审查。根据宗地情况,房地产用地竞买保证金提高到起始价的20%—80%,首期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1个月缴款比例提高至成交价款的50%—80%。竞买申请时竞买申请人需提交由银行确认的竞买保证金属自有资金的证明。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成立规范管理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规划、财政、工商、质监、城管、金融、税务、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规范管理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日常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调

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工商、城管、税务、金融等部门通力配合,定期会商房地产市场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具体措施办法,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三)强化金融保障

加大金融业对房地产开发建设的支持力度,运用多种融资方式和金融工具筹集和融通资金,建立健全房地产金融体系,支持房地产开发、流通和消费,促进房地产再生产过程中的资金良性循环,保障房地产再生产过程顺利推进。

中共泸州市委办公室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121

中共泸州市委办公室                         20171122日印